湖南分行50亿资金确保“钱等粮”
发布时间:2016-08-05      作者: 袁武华

为确保早灿稻收购工作顺利进行,湖南省分行提前安排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收购专项资金50亿元,确保收购启动前完成最低收购价贷款审批,切实做到“钱等粮”。

该行于7月30日启动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并将一直持续到9月30日。由于湖南前期出现了大雨、寒潮、大风等极端天气,早籼稻收割期又遇强暴雨,加之连续三年6次启动托市收购,粮食高仓满储,今年早稻入库质量和收储压力较大。为切实履行政策性银行职能,全力服务国家粮食安全,切实保护好种粮农民利益,湖南省分行将支持全省早籼稻收购放在了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保障托市收购工作顺利进行,该行前期已向中储粮直属企业发出贷款通知,确保收购启动前完成最低收购价贷款审批。提前发放3-5天铺底收购资金,切实做到“钱等粮”。收购启动后,根据实际收购进度确保收购资金及时足额供应。积极配合中储粮公司推行“一卡通”系统,做好资金统一结算工作,对个别收购网点确需现金结算的,该行将做好头寸调度,保证现金供应。在旺季收购时期,全行综合业务系统运行实行5天*12小时服务,保证不影响中储粮直属企业收购资金的调度和结算。在周末和节假日,提前做好收购资金供应衔接工作,适当增加发放铺底资金,做到资金供应不断档。

在市场性收购信贷工作方面。作为政策性收购的有效补充,开展市场性收购将坚持“购得进、销得出、有效益”的原则。一是优先支持资信状况好、有真实贸易背景、签订了有效原粮购销合同的产业化龙头企业或购销贸易企业开展市场性收购。二是合理确定贷款额度。综合考虑企业仓容、往年经营量、企业参与收购的自有资金、已签订的购销合同、可提供担保的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购贷款额度。目前,已认定市场性收购贷款资格企业15家,核定粮食市场化收购贷款10亿元。三是坚持“理性收购、把握节奏、分段放行、小额勤调、加强监管”的原则,引导企业理性收购,防止企业盲目经营,哄抢粮源,哄抬粮价,影响托市收购秩序。 (袁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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