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发行部署秋粮收购信贷工作
发布时间:2015-10-23

为确保今年秋粮收购信贷工作顺利进行,农发行近日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粮食收购信贷工作的通知》,部署秋粮收购信贷工作。

《通知》强调,今年中晚稻主产区仍执行中晚稻最低收购价预案,东北地区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收购政策调整较大。各级行要研究政策,准确把握,确保政策性粮食收购资金及时供应和管理规范。一是做好委托收储库点认定及布局工作。各省级分行要加强与中储粮有关分公司和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沟通协商,认真参与收储库点认定工作。二是做好贷款发放和资金支付工作。各级行要足额保证中晚稻最低收购价和国家临储玉米收购资金的供应。三是做好粮食入库验收工作。对收购入库的最低收购价中晚稻和国家临储玉米,配合中储粮有关分公司和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做好验收工作。四是积极支持新增地方储备粮规模落实。

《通知》指出,粮食市场性收购贷款是农发行履行政策性银行职责的政策性业务,并按照自营性业务进行管理。粮食主产区行要在落实好国家粮食调控政策的前提下,积极支持市场性多渠道收购,切实强化粮食市场性收购贷款的管理,有效防控市场性收购贷款风险。要坚持在不“打白条”的前提下把防控风险放在首位,确保粮食收购不出大的问题,有效控制贷款风险。要切实加强粮食市场性收购贷款管理,坚持封闭运行管理各项措施。要巩固和维护好优质粮油战略性客户,实施差异化的客户支持策略。要规范贷款品种和科目使用,粮食收购贷款只对主业从事原粮购销储加工的企业发放。

《通知》强调,各级行要关注市场动态,强化贷款基础管理,认真执行各项制度要求,落实好风险防控措施。要加强库存监管,确保库贷一致。要强化中央储备贷款风险防控措施,中央储备粮油轮换贷款只发放给中储粮直属企业。要落实好市场性收购贷款风险防控措施,坚持执行粮食市场性收购贷款本息“双结零”措施,并确保“双结零”真实性。要紧紧依靠当地政府做好收购信贷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同时,加强秋粮收购信贷工作的组织领导,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提高客户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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