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分行支持夏粮收购突出“早、细、实”
发布时间:2015-06-16      作者: 王佳涛 董超

夏粮收获在即,河北省分行从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保护农民利益的大局出发,认真履行信贷支农职责,及早动手,细致安排,目前夏粮收购贷款发放与管理各项准备工作就绪。

及早动手,积极争取工作主动。于4月中旬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度夏粮收购信贷准备工作的通知》,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时间表,要求辖内各行做到“早安排、早调研、早审批、早放款”。一是及早了解分析夏收形势。行领导多次带队到小麦主产市县进行调研,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走访种粮农户、经纪人、购销企业、用粮企业,深入一线了解夏粮种植、生产和收购形势。二是及早研究制定工作预案。提前制定最低收购价收购预案启动和不启动两种情况下的收购贷款发放与管理工作方案,明确了不同情况下的工作措施和管理手段。同时,制定支持夏粮收购声誉风险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舆情监测,建立声誉风险事件快速处置机制。三是及早完成贷款资格认定。按照“区别对待、择优支持、合理布局”的原则,对拟使用收购贷款的所有企业提前进行摸底排队,提前完成贷款资格认定工作。同时,通过临近企业设点收购或政府指定企业收购的方式,解决收购“空白点”。截至目前,全省认定夏粮收购贷款资格企业120家,比去年实际支持企业增加了36家,基本覆盖了全省小麦主产县(市),企业信息已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四是及早测算夏粮收购贷款需求。按照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启动和暂不启动两种情况,分别测算各类企业收购资金需求和贷款需求,提前核算贷款额度。据初步测算,共需贷款116亿元左右。

细致安排,确保政策有效执行。召开夏粮收购信贷工作座谈会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要求辖内各行在收购贷款发放工作中做到“三个优先”。一是优先保证政策性粮食收购资金需要。对中央和地方粮食储备增储轮换资金,全力保证及时足额到位;如最低收购价预案在部分地区启动,对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的中储粮直属企业及委托收储库点按统贷统还原则执行,确保政策性粮食收购资金充足;对政府指定用于解决收购“空白点”并承担最终风险兜底的企业保证资金供应。二是优先支持“系统黄金客户”和“省分行级战略黄金客户”入市收购。对贷款调查、审查、审议、审批开启“绿色通道”,提高办贷时效。三是优先支持机制好、资信好、效益好,规模较大的“一般战略性客户”参与收购。坚持“理性收购、把握节奏、分段放行、适时指导、加强监管”的原则,引导企业合理有序入市收购。

立足实际,努力提供优质服务。对政策性收购贷款和符合条件企业的市场化收购贷款,积极采取一次审批、分次发放的办贷方式;积极推行网上银行、POS机、银行卡等非现金结算方式,为企业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结算服务,方便农民交售粮食;对确需现金结算的,加强部门协作,确保现金及时、安全供应,保证农民售粮款及时足额兑现;定期发布粮食市场价格信息,帮助开户企业捕捉商机,防范市场风险;搭建“产销、工贸、收储”对接平台,帮助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合作关系,分散市场价格风险,构建稳固的粮食产销加工体系。此外,该行还于日前组织召开了主流新闻媒体记者见面会,介绍农发行信贷政策和支持夏收各项准备工作情况,积极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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