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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分行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黑龙江省分行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在为民排忧解难中深化对党的性质宗旨的认识,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惠及干部员工,让群众切实感到变化、见到实效、得到实惠。

广泛征集意见。该行根据黑龙江省“十四五”规划和“六个强省”战略,深入对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多方走访拜访有关单位和客户部门征求意见建议。从“服务区域发展”“服务企业客户”“服务基层一线”“服务员工群众”四个方面,专题部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汇总机关处室和二级分行上报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信息153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审议征集到的信息,从最关切的问题入手,从最现实的需要出发,从最突出的事项抓起,确定119项“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内容。

建立办事清单。该行对照总行4类60项办实事清单内容,列出与总行一致内容28项,结合实际适当调整26项,纳入自选动作6项,实现对总行规定动作不留死角、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降标准。根据黑龙江省经济发展、省分行工作思路、客户需求、员工建议,梳理筛选提炼26项内容作为自选项目,形成服务经济民生、乡村振兴、企业客户、基层一线、员工群众和提升服务效能的“五服务一提升”新分类。汇总梳理各二级分行筛选上报的项目内容,确定定期跟踪督办各二级分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内容39项,推动二级分行集中力量解决业务发展中的空白点和长期亏损等瓶颈、短板。

及时跟进督办。该行对119项办实事内容,分别明确分管行领导、相关部门责任、主要工作措施和时间进度,定期汇总反馈落实进展、工作成效、特色亮点和经验做法、意见建议等,形成党委书记亲自部署安排、亲自协调推动、亲自跟踪问效,班子成员人人领项目、个个扛责任。实践活动项目完成后,检验评估成效,并纳入巡回指导组督导检查内容,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并实行办实事清单动态管理,对客户、员工反映的新情况,巡回指导组发现的新问题,及时补充到清单中,形成“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并按月梳理统计办实事推进情况,对成效不突出、群众不满意的事项明确办理进度,抓好督办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