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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分行:持续敲响廉政警钟
发布时间:2014-06-10

江西省分行持续敲响廉政警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总行有关要求,做到力度不递减、标准不降低、现象不反弹,对领导不力、工作失职等使农发行声誉受损的,追究同级行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一是严禁公车私用。严禁行领导和非专职司机驾驶公务车辆。节假日期间,各级行除值班车辆外的其它公务车辆一律实行“交钥匙、交行车证,车辆封存,定点停放”管理,确有公事需要,须报经本级行行长同意。本行公务车辆不得外借、外租。二是严禁参与赌博。各级行员工要坚决做到“八不准,一严禁”:不准提供场所进行赌博;不准参与“六合彩”等非法活动;不准进入棋牌室、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参与赌博;不准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参与赌博;不准下基层时参与赌博;不准与客户和服务对象一起赌博;不准与亲朋好友聚众赌博;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纵容赌博活动,包庇赌博人员。严禁各级行领导与员工、员工与客户及服务对象、上级行员工与下级行员工进行带有赌博性质的各类活动。对员工不遵守严禁赌博规定,不听组织劝告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三是严禁收(送)礼品或土特产品。到基层行或到客户企业检查调研,不得违反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不得增加基层行和客户负担,不得收受礼品或土特产品。严禁基层行用公款购买礼品或土特产品。四是严格公务接待。各级行人来客往不在路口迎送,不打电子滚动标语,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膳食接待严禁超员超标,不得酗酒斗酒。五是严禁参与非法集资。严格执行银监会有关规定,不得直接组织、参与民间借贷或集资等活动,介绍他人参与社会融资并从中收取贿赂、提成、佣金等,或与资金掮客、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存在资金往来行为。不得利用银行员工身份或农发行信用,进行民间借贷或集资等活动。 (袁伟 周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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