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甘肃省分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和驻行纪检监察组关于派驻监督改革的一系列工作意见,省分行党委、纪委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出台《甘肃省分行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甘肃省分行贯彻落实派驻改革实施方案》,细化具体措施,围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机构、职能、流程、体制等四个方面一体推进落实派驻改革各项要求。
调整机构人员。撤销省、市行监察部门,设立纪委办公室,其中5个规模较小、与内控合规部合署办公的二级分行纪委办公室均配备1-2名专职纪检干部;调整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省分行单独设立巡察工作办公室,配备专职主任和工作人员;调整充实省分行纪委委员;继续发挥好4个派驻片区纪检工作组作用,做好监督工作;开展监督执纪业务集中学习和培训,提升纪检干部履职能力,改革后纪检机构和人员素质进一步加强。
明确职能职责。准确把握派驻改革的实质内涵,将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违反农发行内部规章制度行为的调查处理、政纪处分等职能调整划转至其他处室。改革后纪委聚焦主业,主要承担监督党委主体责任落实、问题线索核查、执纪问责等7项工作职责。纪委办定岗定责,设立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10个岗位,现有人员通过合理兼岗,基本做到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分设、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分离,职能更加清晰聚焦。
优化工作流程。针对改革后监督不够有力、执纪不够规范、问责不够精准,以及纪检干部不会、不专的问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全面梳理、调整完善不适应工作形势和要求的47份实务操作和制度办法,进一步规范线索管理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流程,并将其汇编成《纪检工作手册》,作为监督执纪实务操作指南。
完善体制机制。初步建立起了纵向三为主、横向四协调的“3+4”体制机制。纵向加强对下级纪检条线的指导检查,严格贯彻“三为主”领导体制。横向建立四项协调沟通机制,即建立汇报协调机制,经常、及时向党委汇报、交换意见,至少每半年会同党委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联合监督机制,与分行各职能部门协调实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置的有效衔接;建立学习共享机制,加强与省纪委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沟通,定期选派人员交流学习办案经验,共享有关警示教育资源;建立案件内部审理机制,确保案件事实清楚,处理恰当,量纪平衡,经得起群众和历史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