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6月全面推行《客户经理贷款管理尽职记录指导文本(试行)》以来,农发行各级行信贷操作得到有效规范,信贷管理和问责制度有效落实,信贷基础水平进一步提高。针对前一阶段贷款尽职记录推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农发行总行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贷款管理尽职记录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推行及完善贷款尽职记录工作的有关要求。
《通知》要求,各级行要扎实、认真落实好贷款尽职记录各项要求。一要严格执行贷款尽职记录要求。开户行客户经理要动态、真实、全面地记录信贷业务处理和贷后管理情况;开户行客户部门负责人、行领导要履行督导职责,定期检查评价客户经理尽职管理情况;各级管理行要定期开展尽职记录执行情况的检查指导工作。二要将贷款尽职记录与各项考核评价制度有机结合,将贷款尽职记录纳入岗位绩效考核和专业条线考核。同时,把尽职记录作为实施“尽职免责、失职问责”考核评价机制的重要依据,切实防范操作风险,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通知》指出,各省级分行可适当调整贷款尽职记录相关内容。对贷款尽职记录文本与现行政策制度之间出现的内容重复问题,各省级分行要按照现行制度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突出管理重点,对记录文本有关记录内容进行适当整合,做好贷款尽职记录文本与现行制度政策的衔接工作。但贷款尽职管理的要求不能降低,实行尽职管理的贷款业务覆盖面不能减少。各省级分行修改完善后的贷款尽职记录文本要报总行备案后,方可下发实施。
《通知》强调,各级行要因地制宜地创新贷款尽职记录推广手段。总行鼓励和支持分支行积极探索,适时研发实行贷款管理尽职记录电子化,实现信贷监管信息的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各级行要不断改进和创新尽职记录推广手段,总行将根据各级行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李皓 刘旭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