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行快讯

农发行加大对林业信贷支持力度

发布日期:2010-07-08

为加大对林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规范林业贷款管理,促进林业贷款业务又好又快发展, 农发行总行日前下发《关于做好2010年林业贷款工作的意见》,对林业贷款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意见》明确了近期林业贷款的重点支持领域。在支持生态建设、保护生态环境方面,重点支持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如三北、长江、沿海等防护林工程,速丰林、碳汇林、能源林、珍贵用材林、木本油料林等基地建设;森林城市、森林乡镇、森林村庄等绿化工程;区域性、示范性林木种苗基地建设;湿地资源保护,特别是国际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荒漠化和石漠化治理,特别是国家林业局确定的毛乌素沙地、呼伦贝尔沙地、辽西北、石羊河、两湖两库等重点治理区域;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在支持林业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就业方面,重点支持森林旅游、木本粮油、花卉、林业生物质能源、沙产业等。

《意见》要求,各级行要因地制宜,找准信贷切入点。一是优先支持地区优势产业。我国不同地区之间林业资源各有特色,形成的林业产业各有不同。要了解掌握当地的林业资源情况,优先支持地区优势林业产业。二是优先支持保障制度健全的地区。在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时,应优先选择林权制度改革推进力度大,地方规章制度建设较完备,林权价值评估较规范,林权流转市场较完善,开办森林保险的地区。三是积极支持林业贴息贷款项目。重点支持已纳入中央财政贴息计划的三类项目:林业龙头企业以公司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经营形式,立足于当地林业资源开发、带动林区、沙区经济发展的种植业、养殖业以及林产品加工业贷款项目;各类经济实体营造的工业原料林、木本油料经济林以及有利于改善沙区、石漠化地区生态环境的种植业贷款项目;国有林场(苗圃)、集体林场(苗圃)、国有森工企业为保护森林资源,缓解经济压力开展的多种经营贷款项目,以及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开展的森林生态旅游项目。

《意见》强调,各级行要增强服务意识,为企业融资提供便利。要向客户宣传林业贴息贷款的有关政策和办理流程,为客户申请财政贴息提供相关服务,并积极向林业部门推荐符合条件的贷款项目纳入国家林业局林业贴息贷款项目建议计划,使客户能够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要积极创新林业贷款担保方式,综合运用抵押、质押和保证担保贷款方式,提高有效资产抵押和质押贷款的比例,并根据项目特点,采用多种担保方式,解决企业担保资源不足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