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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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须知
 
一、不得发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信件;
二、不得发送造谣、诽谤他人的信件;
三、不得发送带有恶意或具有破坏性的信件,否则发信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不得发送任何形式的广告、企业推广产品或服务;
五、本信箱只用于农发行行长和公众之间的交流,请勿发送与农发行工作无关的信件;
六、如向本信箱发送信件,即表明已阅读并接受了上述各项条款。
 
行长信箱地址:hzxx@adb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