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第十三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再次释放出重农强农的强烈信号。本文从形势怎么看、经验有哪些、今年怎么干、保障要有力四个方面对文件精神系统解读,进一步明晰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形势与任务。
「关键词」乡村全面振兴 中央一号文件 “三农” “千万工程”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第13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是“十四五”收官之年的重要文件。中央一号文件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再次释放出重农强农的强烈信号,为深化农村改革,乡村全面振兴指明了方向。
2024年,我国经济实现了可持续发展,GDP增长为5%,总量达到135万亿元。农业GDP达到9.14万亿元,占比为6.8%,国民经济结构不断优化。从农业农村来看,粮食产量历史性突破7亿吨大关;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有效应对了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
农业方面,经过九年的努力,粮食总量历史性迈上新台阶,达到14130亿斤,比2023年增产222亿斤。菜篮子产品供给充裕,市场兴旺,满足了城乡居民多元化需要。农产品价格波动下滑,值得关注。
农民方面,防止返贫致贫机制有效运行。832个脱贫县均形成了有比较优势、带动能力强的主导产业,对农民收入具有明显的提升作用。从2021年起连续四年脱贫地区就业规模均达3200多万人,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巩固了脱贫攻坚成果。2024年全国脱贫人口务工就业总规模达到3305万人。农民收入增幅继续高于城镇居民,2024年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扣除物价后增长6.3%,高于城镇居民4.4%,增幅1.9个百分点。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23119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54188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到2.34:1。
农村方面,“千万工程”从理念到行动都成为全国各地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自觉选择。乡村产业、乡村建设、乡村治理、人居环境改造持续推进,特别是农耕文明传承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的推进下,村超、村晚、村BA、村歌、村舞让乡村越来越美好。乡村休闲旅游实现营收9000多亿元,2024年农产品线上营销额达6300亿元。乡村生活为扩大内需提供了热点、亮点和打卡点。农村改革向纵深推进,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了不竭动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平安乡村扎实推进。
202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延续了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基本要求,但作为“十四五”的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五年过渡期的收官之年,202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有明显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在验收考核方面有明显的结果要求和任务导向。
我国的脱贫攻坚具有重要的世界意义。2025年是五年过渡期的最后一年,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至关重要。要坚持脱贫攻坚以来积累的成熟做法,保持领导体制、精准方略、队伍力量、支撑保障总体稳定,保持相关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通过构建和完善有效的体制机制,确保脱贫地区的农民群众在现代化过程中有充分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县域富民产业是极具中国特色的产业概念和形态。我国农业资源多元、产业多样、文化多彩,为满足城乡居民不断丰富的农产品需求提供了物质基础,形成了农耕文明传承的深厚积淀,也为保障农民就业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农业效益和竞争力提升,实现兴业、强县、富民一体发展开辟了广阔前景。
(四)着力推进乡村建设
乡村建设事关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事关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事关全面小康和现代化成色。我们已在“有没有”方面夯实了基础,下一步要在“好不好”方面下大功夫,实现农村更宜居、更宜业、更文明、更美好、更和谐的愿景。
一是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布局。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统筹城乡规划布局,促进城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合理确定村庄建设重点和优先序,探索具有地域特色的乡村建设模式。
二是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统筹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深化快递进村,加强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鼓励建设公共充换电设施,提升农村地区电信普遍服务水平。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提高农房建设质量。
三是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升中心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有效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
四是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美丽乡村。健全农村改厕实施机制,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加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整治,支持秸秆综合利用。
健全的乡村治理体系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前提和基础,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减轻基层负担,传承发展提升农耕文明,促进文明家风、和谐乡风、淳朴民风氛围形成,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坚持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提高基层党组织领导能力。持续深化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细化完善新时代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范。
二是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严格控制对基层开展督查检查考核,精简优化涉农考核,清理整合面向基层的不合理事务要求。
三是加强文明乡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践行,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丰富农村文化服务和产品供给。总结村超、村晚、村BA等实践案例,创新开展“戏曲进乡村”等文化活动,推进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
促进2025年乡村全面振兴的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要着力健全要素保障和优化配置体制机制,在领导体制、制度构建、人才赋能、宽松环境诸方面做文章,激发乡村全面振兴动力活力。
(一)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夯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办好农村的事,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关键在党。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要从实际出发,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加强作风建设,大兴调查研究,顺应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社会发展规律,把握好工作时度效。要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积极性,真抓实干,久久为功,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推动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农村地区更加繁荣,农民生活更加红火,朝着建设农业目标扎实推进。
(二)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
从发展理念看,坚持人民为本,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坚持创新发展,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农村现代化道路。坚持城乡融合,实现城乡共荣、共享、共赢、共富。
从工作方法看,坚持问题导向,在解决问题中谋求发展路径和科学方法。坚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区域的自然禀赋、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发展阶段,坚持多重模式、多元选择。坚持生态优先,打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转化通道,把“生态优势”变成“民生福利”。
从推进机制看,坚持规划引领,紧盯目标不动摇、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年一个新进展,务求实效引领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乡村振兴工作。坚持一抓到底、循序渐进、久久为功,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一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坚持“大稳定、小调整”,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扩大整省试点范围,确保绝大多数农户承包地总体顺延、保持稳定。健全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制度,不得通过下指标、定任务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鼓励通过发布流转价格指数、实物计租等方式,推动流转费用稳定在合理水平。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质效,增强带动农户能力。
二是管好用好农村资源资产。严格保护好农民拥有的宅基地权益。探索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的有效实现形式。坚守基本原则,严格底线要求,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收益分配和权益保护机制。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对集体收入提硬性目标,严控集体经营风险和债务。持续深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专项治理。
(四)强化对乡村振兴的要素投入
一是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稳定提高和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财政投入。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农业农村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运用再贷款、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工具,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资金投放。支持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推广畜禽活体、农业设施等抵押融资贷款,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坚持农村中小银行支农支小定位。
二是健全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支持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释放保险保障功能。
(五)提升农业从业者人力资本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关键在人。培育使用一大批有文化、懂科技、善经营、会管理的人才队伍,要完善乡村人才培育和发展机制。加强农民技术技能培训,培养造就一批工匠型、创新型、复合型、管理型人才,提升农业从业者人力资本。壮大农村各类专业人才和实用人才队伍。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程。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培养多类型农业专门人才。继续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鼓励和引导城市人才服务乡村,健全评聘激励机制。
(六)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推动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城市逐步将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市住房保障政策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业转移人口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完善城镇化过程中的成本分担机制,激发城市吸纳农业转移市民的积极性主动性。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