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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清洁能源建设及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路径

  「摘要」甘肃省是全国清洁能源最丰富的区域之一,河西走廊、黄河上游和几字湾清洁能源基地被列为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点建设项目。本文基于甘肃省清洁能源建设现状,从农发行甘肃省分行支持清洁能源的优势和现状出发,聚焦问题瓶颈,探索支持策略和路径,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甘肃 清洁能源 政策性金融 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能源低碳发展关乎人类未来”“要把促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农业政策性银行,农发行支持清洁能源建设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体现政策性银行履职担当的政治责任;是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打造“绿色银行”品牌形象的有效举措;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推动业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笔者以甘肃省清洁能源建设现状为研究对象,对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清洁能源建设进行路径探索。

一、甘肃省清洁能源建设现状

甘肃省清洁能源发展大体经历了提出构想(2006-2008年)、快速发展(2008-2015年)、策略调整(2015-2020年)和高质量发展(2021年以来)四个阶段(见图1)。从2015年到2022年,甘肃发电装机容量已达6781万千瓦,其中风电机组2073万千瓦,年均增长7.47%;太阳能装机1417万千瓦,年均增长12.8%。2022年末,甘肃清洁能源发电已输送至全国21个省份,清洁能源市场电量占比全国第一;清洁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27.3%,居全国第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历史性突破50%,达到51.9%,居全国第三。

 

(一)发电现状。根据国网甘肃电力公司公布数据,2021年甘肃省清洁能源发电量446亿千瓦时,占全省发电量23%,其中:外送清洁能源电量174亿千瓦时;2022年清洁能源发电量538亿千瓦时,其中:外送清洁能源电量240亿千瓦时。可以看到,甘肃清洁能源成为主要外送电力,正为全国降低碳排放作出积极贡献。

(二)利用现状。甘肃已建成1个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4个百万千瓦级光伏发电基地、1个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经过多年发展,甘肃清洁能源利用率由2016年的60.2%提升至2021年的96.83%,升幅位居全国第一。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2年全年,甘肃风电、光伏平均利用小时数可达1970小时、1514小时,综合利用率93.8%、98.2%。

(三)消纳现状。由于负荷高峰发电量不足、负荷低谷发电量无法消纳以及传输容量受限等影响,甘肃的弃风弃光率一直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见表1)。近年来通过“陇电入鲁”“陇电入浙”等外送通道规划建设,传输容量逐步增加,弃风弃光率逐年下降,因调峰能力不足导致弃风弃电所占的比重将会越来越高。

 

二、农发行甘肃省分行支持清洁能源的优势与现状

(一)市场发展前景广阔。甘肃省能源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末,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比超过65%,发电量达到全社会用电量的60%。预计“十四五”期间,清洁能源领域累计投资3050亿元,占能源总投资的61%,信贷需求约2400亿元,资金缺口巨大,是农发行打造“绿色银行”品牌的有利时机。 

(二)构建良好的合作基础。近年来甘肃分行在河西走廊能源基地支持了大唐、中电建、国电投、国网等一批央企和甘电投等重点企业投资建设的清洁能源项目,并与中核新华、甘肃建投等重点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奠定了良好稳定的银企合作基础。

(三)客户贷款规模快速增长。近年来,甘肃分行清洁能源贷款余额逐年增长、屡创新高,全行审批清洁能源贷款341.93亿元,年均投放贷款14.4亿元,年均增长96.4%,贷款平均期限16.6年、利率3.81%,支持客户40户,其中战略合作客户15户,央企11户、省属企业8户(见图2)。

 

(四)让利与财务可持续矛盾突出。甘肃分行清洁能源贷款领用碳减排资金51.18亿元,未领用15.63亿元。初步测算,每年预计实现盈利1.14亿元。若使用碳减排资金,存量清洁能源贷款短期内可实现盈利;若不使用碳减排资金,发放限量竞争性利率贷款,短期亏损但有利于长远发展,实现更大让利需要企业增加存款贡献度。

三、支持清洁能源建设面临的问题

(一)营销服务体系不完善,客户群建设存在短板。随着金融机构抢占清洁能源行业,客户选择更加多元,忠诚度和“粘性”更低,全行尚未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统一化的营销服务体系,基层行客户和项目跟踪服务难度大。根据全省清洁能源和甘肃分行实际情况,既要保证业务可持续发展,又要实现最优客户层级,理想的客户群应以省级国企为主体,央企和市县国企为补充,两者占比7:3较为适宜,但甘肃分行省级客户数量偏低,较发展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二)行业前瞻分析不深入,重点营销产品需完善。在探索产业并购贷款、碳汇交易与质押融资等方面缺少理论研究和具体实践,对节能环保、清洁生产、绿色服务及ESG前沿领域探索有限。清洁能源项目前期介入中,重大项目前期贷款需求量大,农发行对该类贷款办贷条件同固定资产贷款基本一致,限制了前期贷款产品作用的发挥,营销产品中尚未单独设立清洁能源贷款,未体现出清洁能源贷款产品特色,与甘肃推进“能源大省”建设的现实需求还不完全匹配。

(三)同业竞争优势不明显,差异化政策亟待优化。利率定价方面,总行对于央企及其全资或绝对控股子公司,没有明确“对标同业、合理定价”的优惠政策,无法与总行战略合作客户执行相同的利率政策。客户认定方面,目前总行战略合作客户、名单制重点客户和重点项目认定权限均在总行,部分符合认定条件的客户不能及时享受差异化政策,项目落地时限长。授信流程方面,跨省集团客户授信要求与竞争性的客户贷款审批及时性的要求还不匹配。

(四)项目类型集中度偏高,产业链支持短板突出。甘肃分行主要以风电、光伏、光热发电为主,贷款占比分别为60.1%、27.8%、9.9%,受地域限制,抽水水能、生物质能和传统能源高效利用支持不足。同时,对清洁能源产业链支持薄弱,以风电产业链为例,其上游主要为叶片材料,中游为发电主机,下游为塔架建设,其间为各电力企业建设运营。风电产业链涵盖了众多领域,而农发行在发电设备原件生产、技术研发、消纳外送等领域支持较为薄弱。

(五)风险管理控制难度大,财务可持续面临挑战。一是发电并网不确定性大。受清洁能源消纳外送、调峰补偿等影响,可能会出现发电电量饱和无法转换或转换落地不足。二是收入资金归集困难。央企和省属企业多实行资金归集管理,承贷企业层级较低,在账户开立、存款贡献、收入监管等方面存在较大障碍。三是碳减排政策期限不明确。人行对于碳减排工具使用期限较短,而农发行清洁能源贷款平均期限16年,若碳减排政策结束后无相关配套政策,可能出现利差亏损。

四、支持清洁能源建设的路径

(一)坚持“政策导向明确、支持重点突出、产业链条完整”的总体发展思路。强化政策引领和考核导向。将支持清洁能源发展作为“十四五”发展的重要战略领域,研究制定支持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实施方案。适当提高清洁能源贷款考核权重,发挥考核正向引领作用。引导清洁能源客户通过吸收脱贫群众或防返贫监测对象就业、土地作价入股等方式,发挥联农带农效益。突出地域差异和支持重点。全力支持“河西走廊清洁能源重点开发区”,打造酒泉特大型风电基地和金张武千万千瓦级风光电基地;突出支持“陇东和东南部多能互补综合能源开发区”,加大支持天水、陇南抽水蓄能项目,提升清洁能源输送比例;重点支持“中部和中南部能源融合创新区”,发展分散式发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和黄河上游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打造风光水储综合能源基地。探索支持清洁能源全产业链。聚焦清洁能源原材料生产供应、技术研发、消纳输送等环节,通过多种金融产品支持清洁能源产业集群,加大对抽水蓄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项目支持力度。

(二)聚焦“省属客户为主、央企市县为辅、优质民企补充”的客户群建设路径。打造优质客户群。优先支持省属国企特别是省属专业发电企业,形成第一层级优质客户群;适度支持央企、市县级本土企业;在落实资本金、还款来源和担保措施的前提下,积极引导地方国有公司参与项目建设、开发和运营,扶持壮大企业;择优支持综合实力靠前、政府重点支持、财务制度规范、管理经验丰富、配合程度高的上市和民营企业,充实清洁能源优质客户群体。明确阶段性目标。力争将央企客户全部纳入总行级战略合作客户,省属企业全部纳入省分行级战略合作客户,符合条件的市县级企业择优纳入名单制重点客户,不断增强服务优质客户的竞争力,力争到2025年清洁能源贷款中,战略合作客户数量及其贷款占比高于农发行系统平均水平。提供差异化政策。对央企和省属优质客户实施的清洁能源项目,在信贷授权、资源配置和资金定价等方面予以支持。用好总行清洁能源贷款准入、期限、利率、担保等优惠政策,发挥政策的“乘数效应”。

(三)构建“360度融入式、高层沟通对接、分工协同合作”的营销服务机制。全方位融入客户项目营销。发挥行长、处长、链长、队长“四长”同向发力、三级行协调联动的立体式网格化客户营销对接机制,全方位、无死角同客户和合作伙伴对接,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多层面的营销手段,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巩固良好银政企合作基础。总对总建立定期拜访制度。坚持央企、省属等优质客户“提级营销”“高端营销”,省分行提级营销讲政策、二级分行跟进营销推产品、县支行驻点营销抓服务,“一把手”亲自挂帅,组建专项营销团队,“一对一”上门服务,“点对点”融资融智,精准对接客户融资需求,加大项目营销力度。规范化协同开展跟踪服务。采取“牵头行+主办行+协办行”的客户营销服务模式,由牵头行统筹协调、主办行重点发力、协办行及时补位,推动项目营销落地实施。

(四)明确“低价限额控制、存贷一体推进、贷款安全可靠”的可持续发展策略。适度发放竞争性利率贷款。按照“一年一定、限额控制”的原则,每年安排50亿元左右、总额不超过150亿元的竞争性利率贷款,重点支持总、省行战略合作客户实施的清洁能源项目。一体化推进存贷款营销。发挥政策性金融工具作用,紧密对接农发基础设施基金投资的优质清洁能源项目资金需求,积极向地方党政争取财政奖补,通过增加财政性存款、营销上下游客户、优化结算方案、延长支付链条等,争取低成本资金归行,提高存款贡献度。加强贷款全生命周期管理。发挥客户库“红黄绿灯”机制作用,把好客户项目准入关。统筹考虑项目预期现金流、单位投资成本等,合理设置贷款期限和还款计划。重点关注项目完工、政策、市场等风险变化,研判风险趋势,防范短期过剩。督促项目建成后发电并网、购电合同和电网调度协议签订和发电收入归集,确保贷款合规性、安全性和可靠性。

(五)加强“信贷模式创新、人才强行为本、科技手段赋能”的支撑保障体系。加强模式创新推广。推进“投贷结合”“确权贷”“重大项目前期贷+固定资产贷款”“承兑汇票+固定资产贷款”等多种渠道融资模式。探索碳配额抵质押融资、绿色资产证券化等服务方式,对纳入补贴清单的清洁能源项目发放补贴确权贷款,满足客户多元化的融资需求。建立清洁能源项目案例库。收集归纳清洁能源贷款好的创新经验和典型做法,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案例,建立项目案例库,通过现场观摩会、专题培训、案例汇编等形式,引导各行互学互鉴。强化人才培养和科技赋能。加强从业人员对清洁能源信贷政策培训力度,将绿色信贷全流程管理要求贯穿于新一代信贷管理系统,提高数据统计、分析能力和数据质量,为推动清洁能源决策提供科技支撑。

五、政策建议

一是强化“总对总”战略合作。与清洁能源“五大四小”实施主体,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合作,利用双方各自优势,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清洁能源的战略部署,提升“五大四小”实施主体在甘肃能源项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是完善产品服务和政策优惠。单独设立清洁能源营销产品并纳入政策性贷款管理。给予经办行系统内FTP优惠,在碳减排工具结束后保证利差为正。在整体经营保本微利的基础上,针对清洁能源项目形成亏损的,考核时给予利润还原,提升基层行积极性。

三是适度优化贷款条件。对国有清洁能源新设法人及控股股东准入实行差异化的政策,优化总行战略合作客户和名单制重点客户项目认定流程,对纳入总行名单制管理的客户项目,实行优惠定价。

四是提升集团客户授信时效。对跨省集团客户授信采取“自上而下”方式,加大预留额度,切分授信限额,提高授信审批实效。

五是协调规范竞价机制。协调金融监管局联同银行业协会,尽快出台金融机构支持清洁能源建设的规范性文件,明确银行间利率竞争的导向,统一价格定价机制,营造健康有序的竞争环境。 

六是探索建立ESG评价体系。支持清洁能源项目与我国“双碳”目标、低碳转型、绿色金融等战略高度契合,融入并建立ESG评价体系,有助于对农发行发展指标的评价从过去“一维”扩展向“三维”,从更全面、更多元的角度体现农发行的社会责任。

注:

① 数据来源:国网甘肃电力公司公布数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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