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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分行:初心如磐担使命 乘势扬帆助振兴

近年来,河北省分行不断强化农业政策性银行的职责担当,持续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自2022年以来,累放各类贷款1515亿元,贷款余额达到2679亿元,连续5年荣获省成员单位考核和“五包一”考核两个“好”的最高等次、帮扶贷款投放居全省金融同业首位、实现62个脱贫县贷款投放全覆盖,为支持河北经济发展不断贡献农发行力量。

实施高层引领,把牢发展方向。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揽工作全局,先后召开6次党委会、5次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会议,传达贯彻总行和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及指示精神,安排部署重点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巩固衔接各项工作。发挥河北分行乡村振兴和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对于巩固衔接工作的重点任务,明确牵头和责任部门职责,建立协同配合工作机制;持续加大信贷资源、财务资源、人力资源向巩固衔接工作的倾斜力度,推动建立全行全力全程工作格局;建立各处室包片包点帮扶落后行制度,对业务发展落后县支行进行重点帮扶指导。

践行使命担当,巩固脱贫成果。自2022年以来,累放帮扶贷款367亿元,帮扶贷款余额达到670亿元,带动服务脱贫人口153.3万人次,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围绕62个脱贫县,持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巩固提升“三保障”成果,累放各类贷款365亿元,提前完成年度贷款投放全覆盖任务;累放产业类帮扶贷款355亿元,先后支持五得利面粉、现代牧业等一大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经营主体加大对脱贫人口的帮扶带动作用,带动5.4万人次增收致富;累放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贷款75亿元,支持张家口、承德、保定等多地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重点项目,对河北超过800人以上集中安置区覆盖率达到42%,确保搬迁人口“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骆驼湾贫困村提升项目

落实国家战略,服务乡村振兴。2022年以来,累放粮棉油类贷款344亿元,支持柏粮集团、金沙河等200多家国家和地方储备企业、优质龙头企业收购粮食493亿斤,维护地方粮食安全和区域粮食市场稳定;重点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耕地地力保护提升、盐碱地治理、低效闲置土地综合利用等领域,落实“藏粮于地”战略、大食物观要求,促进生产方式升级,累放农地类贷款209亿元;支持河北省现代水网建设,持续加大水网工程、流域防洪工程、重大引调水工程、农村供水工程等水利基础设施重点领域建设的支持力度,累放水利建设贷款143亿元;支持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冀北新能源基地、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雄安新区、围场县绿色金融试点建设,支持绿色能源产业发展,累放绿色贷款710亿元,助力河北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不断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应用农发基础设施基金,带动经济投资,累放中长期贷款988亿元;探索支持能源战略物资储备,累放能源类贷款36亿元,服务国家能源安全。

支持秋粮收购

坚持创新驱动,激发内生动力。与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局联合印发省政策性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制定落实合作协议和推进创新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全力做好创新示范工作。创新推出“园区贷”“建租贷”“安居贷”等38种融资模式,其中,政策性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整县推进”阜平模式于2023年5月入选农业农村部“金融支农十大创新模式”;后续总结推出邢台威县全域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乡村振兴模式和沧州黄骅碱地综合治理开发模式。不断加大对前期总结提炼的30多个创新示范典型案例的推广应用力度,其中“整县推进模式”已在保定、承德、张家口、唐山等10个地市和安平、巨鹿、涞源、宣化等15个县域落地推广。

坚守四融一体,提升帮扶温度。坚持融智、融资、融商、融情“四融一体”工作方针,省分行行领导先后多次到“五包一”帮扶县进行实地督导调研,对接当地党政,推动重点项目落地;制定“五包一”包联帮扶金融服务方案,推动包联帮扶工作深入开展;2022年以来,累计向帮扶县投放贷款9亿元,助力县域经济发展;为应对2023年突发洪涝灾害,及时投放救灾帮扶贷款1000万元,支持帮扶县修建农村应急便桥、应急道路及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助力受灾地区重建美好家园。派出52支驻村帮扶工作队、121名驻村工作人员开展驻村帮扶工作;2022年以来,向“三包一”帮扶村直接捐赠资金60万元,用于两村净水站和环村连接路建设等项目;高度重视帮扶村山火灾情,组织开展爱心捐赠活动,累计捐赠书籍110余本、服装270余件、生活学习用品60余件、儿童玩具20余套。以购代捐,帮助脱贫地区不断提升自身“造血”能力,2022年以来,累计向脱贫地区直接投入无偿帮扶资金13万元,引进无偿帮扶资金32万元;直接购买脱贫地区农产品145万元,帮助销售贫困地区农产品726万元。

深化银政合作,优化发展环境。针对此次河北省部分地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时提供金融支持,助力受灾地区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截至目前,已审批抗洪救灾流动资金贷款7笔、金额2.4亿元,用于支持保定、廊坊等地救灾物资采购、河堤加固等。与政府及职能部门打通合作渠道,两次与省发改委联合印发支持全省经济稳定和乡村振兴专项工作通知,安排总量不低于1300亿元专项信贷资金,支持全省乡村振兴工作;与省能源局签订金融支持河北省能源低碳转型发展框架合作协议,助力河北低碳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