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 - 2018年度报告
P. 19

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办理票
                                                                                     据承兑和贴现等信贷业务





                                                                          吸收业务范围内开户企事业单位
                                                                          的存款,吸收居民储蓄存款以
                                                                          外的县域公众存款,吸收财
                                                                          政存款




                                                                  发行金融债券 ;办理结算、结
                                                                  售汇和代客外汇买卖业务






                                                        按规定设立财政支农资金专户
                                                        并代理拨付有关财政支农资金







                                                买卖、代理买卖和承销债券




                              从事同业拆借、存放,代理收付款项及代
                              理保险,资产证券化,企业财务顾问服
                              务,经批准后可与租赁公司、涉农担
                              保公司和涉农股权投资公司合作等
                              方式开展涉农业务





                             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
                             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