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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组:共同富裕背景下浙江农发行业务发展方向及对策研究

「摘要」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本文基于浙江省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制度安排,对农发行浙江省分行在解决“三大差距”问题的四个主要发力方向进行探索,分析面临的主要挑战,并从扩宽支农平台层级和主体、加大信贷模式创新、拓宽风险防控手段、坚持差异化办贷政策四个方面提出了浙江分行解决“三大差距”问题的创新路径,为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关键词」共同富裕 农发行 业务发展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围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浙江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形成了“一县一策”推进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强村富民集成改革、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建设等多套制度体系。农发行作为“服务国家战略”的农业政策性银行,应强化政治担当,以服务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为核心,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优势,找准支农切入点,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贡献重要力量。

一、浙江省在解决“三大差距”问题上的主要制度安排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中要求浙江省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实践,浙江省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重点工作:(一)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暨山海协作工程浙江省山区26县一直以来是全省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地区,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短板所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浙江的发达地区都在沿海,所以要通过山海协作推动欠发达地区的发展。山区不是我们的包袱,而是发展的希望所在。”目前浙江省已基本形成以“八八战略”为指引,以服务“重要窗口”“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为目标,以“山海协作工程”为抓手的“1+2+26+N”政策体系。“1”即省委省政府出台《浙江省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山区26县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2”即相关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两份专项指导意见,明确山区26县的结对对象、结对方式和结对任务,构建组团式、宽领域、全覆盖的结对帮扶体系。“26”即省发改委针对每个山区县自身发展基础、特色优势和主导产业,制定的26个“一县一策”精准支持政策。“N”即省级其他部门制定的各类专项支持政策。如省自然资源厅出台的《关于支持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意见》、省交通运输厅出台的《关于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推动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意见》等。(二)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聚焦“富民、强村”两大目标,浙江省出台专项工作方案,以乡村产业振兴为基础,带动农民就业创业和农村产权激活。富民方面主要实施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两区建设),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双强行动),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整治(两非整治)。强村方面主要以集体经济市场化改革和股份制改革、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为抓手,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创新“强村公司”“飞地”抱团两大机制,充分激活集体三资,顺势引入国有资本、市场资源,为村集体发展注入崭新活力。(三)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建设 聚焦共富单位打造,浙江省构建“1352+N”基本单元集成改革框架。“1”是一个总体目标,即建设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3”是三大标志性成果,即未来社区、未来乡村、城乡风貌样板区;“5”是五大改革,即推进未来社区建设改革、推进未来乡村建设改革、完善城市更新机制、完善乡村建设机制、健全城乡一体规划建设和风貌管控机制;“2”是两大成果,即理论成果和制度成果;“N”是各项动态重点工作。

二、浙江分行解决“三大差距”问题的发力方向

(一)以山区26县为支农主战场,聚焦特色产业和县域基础设施补短板

浙江分行助力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是最直接、最有效带动共同富裕的支持路径。一是围绕“一县一业”,支持山区发展特色生态农业。积极支持山区粮食功能区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山区打造现代农业园区、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特色强镇、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各类园区,培育壮大“菌、茶、果、蔬、药、畜牧、油茶、笋竹和渔业”等特色产业,助力每个山区县擦亮一个以上特色农产品金招牌。二是聚焦乡村旅游,打响山区全域旅游品牌。积极支持山区乡村旅游新业态,支持建设一批森林康养、气候康养基地,支持深度挖掘一批革命老区红色旅游资源,助力提升山区旅游品质。三是推广“两山”理念,拓宽“两山”转化通道。积极参与制定生态资产市场定价制度和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以及基于GEP核算的生态公共产品供给机制。积极支持一批“两山公司”试点,探索支持山区建设生态资产和生态产品交易中心。四是助力山区新型城镇化,着力补齐基础设施短板。聚焦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支持一批城市有机更新行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四好农村公路”等。

(二)以培育小城市为契机,加大中心镇建设

浙江分行助力小城市培育,是打通城乡融合发展的创新之举。中心镇作为县域与乡村的重要连接点,将中心镇培育为小城市,是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的大未来。浙江省已经实施了4批小城市试点工作,成效显著。48个镇进入全国综合实力千强镇,如作为浙江小城市培育由镇延伸至村重要探索的龙港镇,是中国首座新型“镇改市”与首个“村域小城市”培育试点花园村。2022年4月,浙江出台了首个小城市培育省级标准《小城市培育规范》,未来小城市培育将成为浙江打造共同富裕样板中新的风景线。

(三)以村集体经济为核心,持续带动“强村富民”

浙江分行助力以集体经济为核心的“强村富民”乡村集成改革,是实现农业政策性资金精准滴灌的必然举措。一是全力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化改革,做强集体经济规模。全面推广“强村公司”“飞地抱团”“片区组团”等典型模式,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集体经济市场化运营路径。二是重点支持农业标准地改革,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在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的基础上,大力支持高质量建设农业标准地,积极探索委托流转、整村流转、整畈流转方式,支持县级或乡镇组建的国有土地流转资产经营公司,对农业标准地集中连片流转,进而实现规模化经营。坚决担当起省政府“鼓励农发行浙江省分行当好主力军作用,为农业标准地改革单列支持计划”的政治责任。三是积极支持农村宅基地改革,撬动乡村建设发展。在实践中,以浙江省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为切入点,支持1市5县试点地区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吸引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四是积极支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对各类入市主体“入市前”与“入市后”的活动进行全面支持,如为达到入市条件而实施的土地综合整治、入市后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等项目。

(四)以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为重点,推动示范性项目落地

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是展示共同富裕成果以及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标志性成果。浙江分行应紧紧围绕省政府下发的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名单,因地制宜开展重点项目营销推进。一是重点支持未来乡村建设。以乡村产业兴旺为主导,立足乡村资源特色,聚焦产业优势,挖掘地域禀赋,支持乡村传承一批特色产业,引入一批新兴产业,构建起层次丰富、结构合理的乡村产业体系;以生态宜居为目标,支持乡村基础设施提升和公共服务改善,统筹推进水电路气网、科教文卫保一体化建设,深化农村垃圾、污水、厕所整治“三大革命”,助力建设环境整治优美、生态良好宜居的美丽乡村。二是鼓励支持未来社区建设。在严格把握涉农边界基础上,支持一批示范效应强、支农效果明显的未来社区建设,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三是择优支持城乡风貌样板区建设。以县域风貌样板区为突破口,支持一体化推进美丽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

三、浙江分行当前面临的主要挑战

共同富裕示范区意见实施以来,浙江分行以时不待我、只争朝夕的精神,以踏石留印、滴水穿石的韧劲,全力以赴谋发展、抓发展,业务量屡创历史新高,但也要清醒的看到目前存在的内外部挑战。

从外部看,业务竞争激烈,市场占有率低。一是非信贷融资替代效应明显。一方面,非信贷融资规模不断扩张,2021年浙江省专项债发行2530亿元,同比增长约31%①;城投债发行规模超过7536亿元,同比增长78%,净融资额达5012亿元,位列全国第二②;同时,基础设施REITs已列入“十四五”规划,根据标普的估算,未来5-10年,基础设施REITs规模将扩大至2-5万亿元。对存量市场而言,上述非信贷融资规模增加势必挤占部分信贷融资市场。另一方面,业务领域高度相关,中央政策明确上述非信贷资金将加大对基础设施、水利、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投入,涉及内容与农发行业务范围高度重合,长保项目资源倾向于满足专项债储备,相关领域贷款需求被挤压,替代效应明显。另一方面,业务领域高度相关,中央政策明确上述非信贷资金将加大对基础设施、水利、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投入,涉及内容与农发行业务范围高度重合,长保项目资源倾向于满足专项债储备,相关领域贷款需求被挤压,替代效应明显。二是信贷融资同业竞争加剧。浙江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规模庞大,据统计,浙江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个数总计约为1.3万个,而随着隐性债务化解以及融资渠道多元化趋势,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对象进一步趋同,同业审批年限逐步扩大,农发行产品优势弱化,致使优质客户、优质项目同业竞争激烈,议价空间小,资产和负债业务受到双向挤压,在同业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 

从内部看,业务结构单一,客户群建设不足。一是从品种上看,基础设施类贷款占比大,截至2022年11月末,浙江分行基础设施贷款投放占比76.98%,占全行贷款净增的82.6%,其中,城乡一体化、改善人居环境、水利建设产品占比较高,分别为66.75%、21.18%、7.64%,支持产品较为单一。二是从客户性质上看,农发行客户结构上主要是以地方国有企业为主,辅以部分自营性产业化龙头企业,对承担“市场化运作”任务的地方国有企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过度依赖,在落实长江大保护绿色产业发展上,支持自营性客户、小微企业较少。

四、浙江分行解决“三大差距”问题的创新路径

浙江分行要深刻领会省委省政府在解决“三大差距”上的主要制度安排,立足各地发展基础和特色优势,锚定重点支持领域,积极参与共同体建设,加大金融资源投入,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准确把握市场形势,进一步解放思想,从客户层级、运作模式、风控手段等方面加强金融创新,为浙江省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一)扩宽支农平台层级和主体

一是纵深支持镇级平台公司的营运。目前农发行项目借款主体以县级平台为主,部分地区已经存在企业资产负债率高、担保资源不足、同业竞争激烈等问题,农发行要顺应时代发展,结合城乡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基础设施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以小城市培育为契机,支持地方政府赋予镇级政府的财政及融资自主权,编制镇村发展规划,构建“中心城区、中心镇、特色镇、中心村、精品村”等梯次衔接、以小带大、功能配套的梯度发展模式。指导镇政府组建组织架构合理、运行规范、资产实力强的镇级平台公司,加强对中心镇的交通、水利、环保、电力、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培育特色产业发展。二是拓宽挖掘合作平台产业链新客户。浙江分行在快速发展中积累了众多优质的国有合作平台,多数平台公司具备产业链集成优势,如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物产中大拥有成员单位超400家,依托国有平台规模优势,全产业链涌现许多主业经营稳定,竞争优势明显的公司,其业务类型广泛,涉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等原材料采购、加工、分销与出口、村镇物流仓储建设与信息服务、养老养生健康服务等。浙江分行应当充分开拓现有合作方产业链上的优质客户,积极创新合作方式,全力支持相关企业布局支农业务,携手取得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新成绩。三是大力支持“强村公司”抱团致富。“强村公司”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独资、多村联合投资、国有资本投资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控股联合投资组建的公司制法人。强村公司由若干村以土地、资金等形式入股,并享受分红。在发展过程中,强村公司是壮大集体经济的重要载体,其既有助于盘活乡村闲置资源,又有助于培育乡村业态。从实践数据看,目前浙江省强村公司达上千家,逐步成为带动村集体致富的主力军。四是积极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质量发展。浙江省农业龙头企业达到8000家。浙江分行应打破思维定式,将更多信贷资源投向服务农业实体产业的优质龙头企业,为农业现代化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支持龙头企业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助力“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特别是重点加强现代种业企业支持力度,合力打好种业翻身仗;支持龙头企业提高融合发展能力,关注其对于全产业链的带动作用,加强与新型农业经济主体合作,提升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五是择优支持民营企业投入农村基础设施。浙江省是民营经济大省。从企业主体数量上看,民营企业约295万个,占比超过92%;从经济比重上看,浙江省民营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67%。民营企业参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在浙江有着深厚的土壤和历史必然性。如全国首个“村域小城市”试点地区花园村,其辖内的民营集团花园集团,在完成资本积累后,便致力于村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浙江分行应积极探索民营企业投入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效路径,引导民营企业投入乡村振兴的热潮。六是探索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浙江分行参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支持名单,实地走访评估,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初次授信。开发普适性较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模型,针对新型经营主体特点,开发专属金融产品,增加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创新实施农创客培育工程,加大对农创客的金融全方位支持。(二)加大信贷模式创新一是重点支持“飞地”模式。浙江“飞地”模式是实施山海协作帮扶的重要载体,是推进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到2025年,浙江省要实现山区26县“产业飞地”全覆盖;建成10个以上“科创飞地”;建设30个以上“消薄飞地”。“飞地”项目一般以固定收益、租金收益、税收分成收益等作为现金流,项目自身具备财务可持续性,是同时具备社会效益、经济效益、银行效益的经营性项目。浙江分行要紧扣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大营销力度,全力支持山区26县的“产业飞地”“科创飞地”“消薄飞地”建设,形成特色支农品牌。二是积极参与EOD模式试点建设。EOD模式是目前国家政策层面明确予以鼓励并支持的生态环境修复领域可推广模式。浙江是“两山理论”发源地,特别是山区26县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前景巨大。目前生态环境部已组建“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浙江省已有5个EOD项目纳入前两批EOD模式试点名单,浙江分行要深入研究5个试点项目的实施方案,抓住“生态保护修复+产业导入”这一模式精髓,积极参与政府未来重大生态环保项目谋划,致力成为当地政府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入库的主力银行。三是大力发展“农村公路+”模式。根据《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公路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农村公路扩投资稳就业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精神,农村路网项目有着广阔的市场潜力和创新空间,浙江分行要提前介入、主动参与各地路网项目方案设计,促进农村公路与产业深度融合发展。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公路市场化运营模式,积极拓展“路衍经济”发展路径。同时,要紧盯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的路网项目后续融资需求,在测算偿还专项债后有剩余经营性收入的部分,农发行可及时跟进信贷支持。四是创新土地流转方式。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在完善承包、转让、出租的基础上,可通过入股、置换、委托流转等形式,鼓励和促进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不断扩大土地流转、促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发展,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如组建国有公司对分散、闲置的农民承包地使用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不改变土地性质的情况下,实现适当集中和规模经营,使土地实现效益最大化,农民实现资产性收入。五是鼓励支持盘活存量国有资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的出台为农业政策性金融提供了新的业务蓝海,浙江分行要提前谋划、深入研究,抢抓政策机遇,重点支持借款人通过购置资产、特许经营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方式,对存量国有资产进行盘活。(三)拓宽风险防控手段参与乡村振兴过程中,要合理把握业务发展和风险防控的关系,落实好两类业务负面清单管理,强化风险防控措施,深入推进全面风险管理,确保业务高质量发展。目前浙江分行在第二还款来源选择上,呈现“手段有限、形式单一、实物担保不足”的特征,下一步应结合项目实际,进一步丰富第二还款来源形式,逐步减少对国企保证担保的依赖。一是在“新”字上做文章。结合国家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试点,选取部分二级分行探索押品创新试点,先行先试。在具备条件的地区依法稳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等业务。从而推动农村金融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城乡金融服务差距明显缩小,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积极推动绿色信贷业务发展,加大对生态产业、绿色农业等领域的支持力度,推广碳排放配额、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汇等抵质押贷款产品,配合全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工作,持续拓宽可用于抵质押的生态产品种类,积板探索金融助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二是在“合”字上做文章。积极推动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中国农业再保险公司等机构的合作,探索政策性金融资金与财政资金合力支农新渠道,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建立金融风险保障基金。总结完善推广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模式、“吕梁模式”等。三是在“联”字上做文章。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依托相关财政扶持政策,强化乡村建设经营主体培育,探索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土地收益返还等用于项目建设;合作开展项目库建设,发挥农发基础设施基金、现代种业基金等股权投资功能,发挥投贷联动模式,平衡项目风险和收益,从而支持乡村振兴相关项目建设;加强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探索保险、期货等金融支持工具支农作用,构建合力服务乡村振兴格局。(四)坚持差异化办贷政策结合区域特点和产业特色,加快对“一县一策”“一区一策”的战略研究,并应用到客户选择中去,形成目标客户清单,开展名单制营销。一是制定差异化的信贷政策。对于业务合作紧密的县区政府,利用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提前介入全县、全区发展规划,以授信审批专业化团队为基础,探索建立区域整体授信方案,指导客户选择与申报,实现审批向前端延伸;对于银企关系良好的地区,要依托企业承建的项目,形成良好的金融服务效果,推动地方政府与农发行开展业务合作;对于银政企关系尚未建立良好关系的个别地区,要举全行力量深入了解地方政府、企业的难点、痛点,并采取差异化政策加以解决,取得业务合作的兴趣点。二是对山区26县建立联系人制度。为县域及支行配置联系人,打通业务沟通渠道,对二级分行无法解决的问题,通过项目对接、预审把关、部门对接等多项服务举措,指导解决授信申报中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提高审批工作效率和质量。三是实行差异化的利率政策。发挥政策性银行补短板的作用,引导更多的金融资金参与支持乡镇等基础设施薄弱的农村地区,对支农支小、支持共同富裕的镇级平台、强村富民工程的企业和贷款,实行优惠的利率政策。 

 

① 数据来源:专项债信息网统计

② 数据来源:中证鹏元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