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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市分行立足“五早” 全力支持夏粮收购

为切实做好2020年夏粮收购资金供应和管理工作,山东省枣庄市分行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性银行的职能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六稳”“六保”决策部署,自觉提升站位,积极主动作为,在防控风险的前提下,以“五早”统筹夏粮收购,确保不出现区域性“卖粮难”和“打白条”问题。截至目前,已发放夏粮收购贷款5.2亿元,切实做到“钱等粮”。

夏收工作早部署。提前制定《枣庄市分行2020年度夏粮收购工作方案》,4月21日,通过企业微信形式召开夏粮收购工作视频会,讨论夏粮收购工作方案,安排夏收前粮食产量仓容摸底调查、粮食扶贫工作认定、资金支付、利率定价、柜面结算等工作,摸清收购底数,打好夏收前战。

贷款资格早认定。按照粮油购销贷款准入管理标准和粮食收购贷款资格认定要求,对中储粮、市属重点国有粮食企业、市属行业排名靠前、信誉良好的民营企业进行贷款资格认定。5月13日,在《枣庄日报》第6版公布第一批具有粮食收购资金贷款资格的8家企业名单,公告时间比上年提早15天,保证五区一市没有收购“空白点”。

资金需求早预测。4月初便同粮食与物资储备局、中储粮枣庄直属库及粮食购销企业主要负责人沟通,组织夏粮收购资金调查预测。5月下旬,召开2020年度夏粮收购工作联谊会议,沟通粮食收购政策、小麦产量,进一步摸清价格走势,测算全市收购量及收购资金需求,提前做好资金申请准备。

担保措施早落实。继续沿用信用保证基金担保方式,根据贷款额度增加的实际情况,将台儿庄、峄城区两家支行信用保证基金由4000万元提高到4100万元。同时,通过全额保证担保等方式,积极支持市场化收购,切实解决粮食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

收购资金早筹措。开辟办贷“绿色”通道,根据企业申请情况,前中后台协调推进,快速审查上报相关贷款资料,加快办贷进程。5月22日,成功审批并发放辖内第一笔夏粮收购贷款9317万元。截至目前,累计审批各类夏收贷款7.7亿元,发放夏粮收购贷款12笔,5.2亿元,促进了国家惠农政策的落实,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提升了农发行服务乡村振兴银行的品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