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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分行:以“闭环式”监督提升廉政风险防控质效

为加强对廉洁风险防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健全权力运行管理机制,湖南省分行把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行要求的重要举措,研究制定了《廉洁风险防控管理暂行办法》,通过结合各岗位职责找准廉洁风险点,围绕以案促改深挖起弊之源,探索实施监督内容上有重点、过程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的“闭环式”监督管理模式,着力提升廉洁风险防控质效,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农发行现代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政治保障。

强化事前监督模式。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结合廉洁风险排查要求,根据岗位职责和业务特点,围绕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和易发风险点,在全行各层级、各岗位中开展深入排查,确定重点防控措施,实行“个人行为——岗位职责——廉洁风险点——防控措施”全链条监督模式,确保公权力运行、“八小时以外”全过程受制约、有监督。

完善教育监督机制。该分行纪委与党委贯通协同,通过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在全省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播放警示案例教育片,举办专题党课,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受警示、明底线、知敬畏,进一步筑牢廉洁从业底线;同时组织开展查制度漏洞、查责任缺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以案促改——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完善”的闭环监督管理模式,真正达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

建立责任监督体系。坚持将廉政风险防控与业务工作统筹推进,注重廉政风险的动态化管理,结合岗位、人员调整,业务、职权变化以及发现的新问题,及时查找新的廉政风险点,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常态建设。同时,将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巡察工作方案,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监督基层党组织通过实施“闭环式”监督管理,进一步推动廉洁风险防控融入基层治理,建立权责清晰、流程规范、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全面提升廉洁风险防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