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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分行与隆林各族自治县签署合作协议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与定点帮扶县隆林各族自治县签署《定点帮扶县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合作协议》。广西区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陈梦蒙,隆林各族自治县党委书记莫庸,党委常委、副县长陈怀德,党委常委、副县长刘晓莉出席并见证签约。广西区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蒋志强,隆林各族自治县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代县长黄健生分别代表双方在协议上签字。

根据协议,双方将围绕六大领域建立高层会商沟通机制、协议跟踪落实和监测评价机制、信息共享机制,携手全面巩固拓展隆林县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共建“十四五”定点帮扶“隆林样本”。双方将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加大对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危房改造、饮水安全等项目支持力度;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全力支持黑山羊、黑猪、黄牛、板栗等“地理标志”产业项目,促进产销对接;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大力支持产业和就业扶持、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产业园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推进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重点支持乡村风貌提升、农田水利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乡村供水保障能力提升、乡村清洁能源建设等;推动碳金融发展模式,加大以碳汇交易为基础的碳金融探索创新,推进可持续生态产品价值的有效实现;搭建产业对接平台,通过信贷支持、招商引资、资金帮扶、消费帮扶等多种方式,引导和支持东部企业向隆林县投入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实现产业协作、劳务协作、消费协作。

双方此次签约,标志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与隆林县定点帮扶工作合作迈入新的阶段。下一步,该行将严格落实“四个不减”工作要求,持续优化工作机制,强化帮扶合力,高质量推动定点帮扶工作。(黄慧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