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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兴安盟分行创新模式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分行认真落实区分行服务小微企业工作要求,提升站位、创新模式、限时督战,积极推动地区普惠金融发展。2021年,向13户小微企业投放贷款5300万元,较年初净增1600万元。

提升站位。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盟分行班子成员包片负责,高端对接,现场办公,牢牢压实责任。按照区分行下达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净增目标,根据各支行实际情况制定目标分解计划,制定盟分行《重点业务发展专项奖励办法》,重点考核小微企业贷款日均余额,激励各支行尽早实现贷款投放。

确定方向。结合兴安盟地方实际情况,确定“以粮为纲”的小微企业信贷业务主推方向,支持的小微企业对象全部为粮食流通企业和初加工企业。重点支持农发行系统大型粮食加工企业客户上游的小微企业,以与核心企业签订的购销合同、应收数额、信用情况等差别化核定融资额度,明确信贷资金使用范围、流向等,确保资金及时全额回归。积极协调发改委、粮食局,对地方储备粮食采取边轮出边轮入的方式,有效支持小微粮食加工收储企业粮源储备,全力保障口粮安全。

严控风险。针对小微企业规范运营和管理能力不足,缺乏有效抵质押物的难点,与专业担保公司合作,以银政担模式解决小微企业担保不足等突出问题,为小微企业贷款增户扩面筑牢风险防线。对稳健型客户,采取粮食收购信用保证基金防控风险模式,在自有资产应抵尽抵的前提下,允许适度风险敞口。针对小微企业规模小实力弱、有效抵押不足等特点,在不增加企业融资成本的前提下,采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方式,建立风险防控第三道防线。

强化服务。开展“大调研、大走访、大营销”活动,摸清辖内小微企业发展现状、特点及资金需求,宣讲农发行优惠政策,切实扩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和覆盖面,辖内6个旗县全部实现投放。制定小微贷款序时进度表,对粮油收购小微客户,提前三个月完成调查上报,提前两个月完成评级调查,提前一个月完成授信调查,一个星期内完成审批,同时坚持“一次审批,集中发放”,满足民营小微企业融资“短、小、频、急”的特点。结合小微客户经营情况、担保条件、结算偏好等,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匹配融资方案,提供“一站式服务”和上门服务。

 

(陈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