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贷款对象
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具备相应经营资质,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符合融资规定的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法人,以及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经济组织。
2. 贷款用途
产业巩固帮扶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满足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等具有帮扶带动作用的合理流动资金需求。
产业巩固帮扶固定资产贷款主要用于解决产业领域借款人新建或改扩建、技术改造、设备购置或更新等固定资产及生产性生物资产投资等具有产业帮扶带动作用的资金需要。
3. 产品特点
产业巩固帮扶贷款适用于符合农发行贷款条件、满足帮扶贷款认定标准并对脱贫人口具有帮扶带动作用的各类产业巩固帮扶项目,包括良种繁育、畜牧业、林业、海洋资源开发、特色种养业(含糖、麻、丝、烟、茶等)、粮油加工业、棉纺织业、林产品加工业、畜产品加工业、奶制品加工业、其他加工业(含特色农业加工)、农业生产资料、农业科技、农村物流体系、风电帮扶、生态保护、旅游帮扶、农业产业园区等各类传统产业,信息产业(含网络帮扶)、生物产业、节能环保等各类新兴产业,田园综合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帮扶车间等各类新兴业态,以及纳入地方政府巩固帮扶项目库的非传统产业等产业帮扶行业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