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贷款对象
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具备相应经营资质,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符合融资规定的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法人,以及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经济组织。
2. 贷款用途
贷款主要用于满足农村区域(包括乡和非县城的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及运营方面的合理资金需求。具体贷款用途领域包括:
(一)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水、电、路、气、热、信息等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居民生活、出行条件的品质提升。包括农村给排水设施、电网及供用电设施、乡村道路及村组和入户道路、公共交通设施、消防设施、供气采暖设施、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安保设施、广播电视信息基础设施、数字乡村建设等。
(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以农村人居卫生条件改善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中心,实施农村环境突出问题的综合整治。包括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荒山荒地荒滩绿化、水美乡村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乡村绿化美化,以及特色民族村寨保护、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农耕文化遗产和历史文物保护等乡村风貌保护。
(三)农村居民住房条件改善。以建立健全农村基本住房保障为导向,切实保障农村居民基本居住需求。包括农村居住社区建设(土地性质基本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服务对象原则上应为农村户籍居民)、农村危房改造、农房外立面和内部布局改造、房屋抗震安全等级提升、人畜分居分离、农房节能性能提升等农村住房改造。
(四)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的软实力和精神文明建设。包括农村教育培训设施、科技文化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基本养老和普惠养老设施、便民商业设施、社区管理服务设施、公共服务数字化等。
(五)农村能源建设。以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消纳存储及其配套设施建设为重点,推动农业生产、农村生活用能清洁化、低碳化。包括农村地区水力、风力、光伏、生物质能、抽水蓄能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
(六)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领域的土地综合整治。以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为重点,全面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质增效。包括用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领域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闲置土地绿色利用、集约利用村庄内部闲置土地等。
(七)其他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相关内容。
3. 产品特点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贷款营销产品整合了之前的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贷款、农村电网建设贷款、农村信息网建设贷款、农村养老设施建设贷款。产品支持区域范围主要为乡和非县城的镇,主要特点包括:
(一)以贯彻落实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为主,以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为目标,聚焦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短板和薄弱环节,涉及农村经济社会建设的多个行业领域。
以建立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坚持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留住乡愁,突出农村特色和田园风貌,重在保护提升农村环境,不进行大拆大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一般不改变原有农村集体土地性质,但部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可视实际情况使用国有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