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贷款对象
以粮食购销为主业,在农发行开户并在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企业。
2. 贷款用途
用于解决借款人收购稻谷、小麦、玉米、大豆等合理资金需求。种植区域较为集中并为当地农民收益重要来源的特色粮油品种,经省级分行审定并报总行相应前台部门备案后也可列入支持范围。
3. 产品特点
(一)购销企业粮油收购贷款是农发行为履行农业政策性银行职能,缓解企业季节性收购资金短缺设立的贷款,旨在解决农民“卖粮难”问题、防止出现“打白条”。
(二)购销企业粮油收购贷款采用特定的额度测算方式,实行最高余额控制,执行封闭运行管理,实行“购贷销还”,严格执行“双结零”管理(“双结零”是指借款人上一粮食(油)年度发放的粮油收购贷款,要在本年度该粮食(油)品种新粮(油)上市前销售并且归还贷款本息,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