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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押汇业务

产品名称:出口押汇业务是指应客户申请,我行在未收妥有关款项的情况下,对即期或远期付款单据有追索权地向客户给付对价,受让有关单据权利,向客户融通资金的一种短期融资方式。一般期限在3个月以内。

服务对象:已在我行核定授信额度。采用信用证或托收方式结算的出口企业,交单后有融资需求。

产品特点:提早收回货款,加快资金周转速度。提前结汇锁定成本。节约财务费用,降低融资成本。

办理流程:提交出口押汇申请书;信用证项下的押汇申请人应为信用证的受益人;限制其他银行议付的信用证无法办理出口押汇;申请信用证项下出口押汇,需无信用证不生效或我行不能控制的软条款;偿付路径需清楚合理,不影响安全及时收汇;单证相符、单单一致,或单据虽有不符点,但开证行已经确认接受;

申请托收项下出口押汇,应做到单单相符,单据符合合同要求;运输单据是全套物权单据,已办理有关货物运输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