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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分行:突出政治监督定位,巡察利剑作用初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按照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总行党委对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政治监督,将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巡察利剑锋芒愈显。

铸剑——与时俱进建制度。新疆分行党委以制度建设为先导,健全完善一系列巡察工作制度办法,确保巡察权力始终在正确轨道上运行。研究制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巡察工作办法》和《被巡察单位配合区分行党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巡察工作目标和流程;研究制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巡察工作规划(2018-2022年)》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2020至2022年巡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进一步提高巡察工作的计划性;研究制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巡察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分行巡察后评价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巡察工作配套制度。

砺剑——持之以恒强队伍。新疆分行党委精心组建巡察干部队伍,建立了79人的巡察工作“人才库”,对“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调整1次,并根据巡察任务需要随时进行补充。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指导培训,采取面对面集中培训、邀请自治区党委巡视办公室专人进行专题授课等方式开展培训工作;强化实战练兵,采取“半固定”模式组建巡察组,确保组内形成巡察“老兵”带“新兵”的良好氛围;建立巡察工作周报制度,全程跟踪指导现场巡察工作,让巡察干部在学中干、干中学。完善考核评价,每次巡察任务结束后对巡察干部参与巡察工作的表现作出鉴定,作为人员考核、奖惩、任用等方面的重要依据;探索建立巡察后评价办法,从工作作风、巡察质效等多维度对现场巡察进行评价。

亮剑——用足成果长震慑。近三年,新疆分行共对辖属机构和机关处室开展了4轮常规巡察和2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覆盖辖内88.89%以上机构。面对巡察出的问题,新疆分行党委持续强化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将巡察整改责任列入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定期督导考核,形成“两个责任”一体落实的良性互动局面。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在“四风”问题自查自纠等工作中再次检查巡察整改情况,切实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完善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格局,建立辖属机构巡察整改周报制度,形成整改台账并按时上报,定期汇总、动态跟踪,盯紧盯实、对账销号,截至目前,前5轮巡察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发挥内控、风险、审计、纪检、党风廉政等联合监督职能作用,做好巡察发现线索移交工作,前5轮巡察移交的线索已全部处理完毕。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各项专项检查内容,统筹监督资源,共享监督信息,提升监督效能,引导督促辖内机构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

(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