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种子是农业的“芯片”,对国家粮食安全至关重要。当前,我国种业发展存在育种体系不完善、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不足、推广服务模式不适应市场等“三大症结”。为推动种业高质量发展,建议加大科研投入、培育种企、构建创新机制、加强推广服务,构建中国种业科技创新和特色商业化育种新机制,打赢“种业翻身仗”,实现种业强国目标。
「关键词」种业振兴 育种创新 “卡脖子”
当前,我国种业发展呈现制种产量多、种业出口占全球市场份额少,种业科研成果多、原创性颠覆性育种技术少,种业企业数量多、有国际竞争力的种业企业少的“三多三少”特征,凸显出我国种业发展存在育种体系不完善、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不足、推广服务模式不适应市场等问题,不利于种业振兴目标的实现。
一、种业发展呈现“三多三少”特征
(一)部分作物制种产量多,种业出口占全球市场份额少。尽管我国部分作物在制种产量上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在全球种业市场的竞争中,出口份额却相对较低。截至目前,我国水稻的单位面积产量和总产量均位居世界首位,其中单位面积产量达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7倍,总产量占据全球总产量的35%。小麦总产量也稳居世界前列,其单位面积产量比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等小麦出口大国高出约70%。然而,在如此优异的制种产量背景下,我国种业在全球市场的出口份额却相对较低。据统计,2023年我国种子出口额仅占全球种子出口总额的2%左右,位居全球第10位。而排名前三的荷兰、法国和美国,其种子出口额占全球出口总额的比重均在14%以上。这表明,尽管我国在作物制种产量上具有明显优势,但在国际种业市场的竞争力仍有待提升。
此外,我国种子贸易常年处于逆差状态,2023年高达3.4亿美元。这一现象在多个作物和水果品种中均有所体现,如玉米、马铃薯、柑橘、苹果、草莓等作物的种子部分依赖进口,甜椒、胡萝卜、番茄、西兰花、菠菜等蔬菜的种子严重依赖进口,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种业在部分作物品种上的技术短板和市场竞争力不足。因此,对于种子“卡脖子”问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并加大在种业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方面的投入力度。
(二)种业科研成果多,原创性颠覆性育种技术少。在种业科研成果方面,我国已取得显著进展。首先,在核心育种技术领域,我国实现重大突破。以四大作物良种联合攻关为例,我国成功培养包括9个抗赤霉病小麦品种在内的新品种小麦180个,实现黄淮麦区抗赤霉病品种零的突破;同时,育成包括吉粳816在内的水稻品种312个,其食味品质可与日本越光米、泰国香米相媲美;此外,还育成包括京农科728等适宜籽粒机收的玉米品种820个,为玉米的全程机械化奠定了基础;同时,大豆新品种的育成也达到247个。其次,从品种审定数量来看,呈现出大幅增加的趋势。具体而言,2023-2024年水稻、小麦、玉米和大豆的品种审定新增数量分别为409个、764个、5个和80个。数据表明,我国在种业品种审定方面取得显著成果。再者,我国种业专利申请数量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种业专利申请数高达11143件,这一数字相较于往年增长显著。同时,授权种业专利数量也实现突破,达到5735件。在传统育种领域,我国专利授权数量近五年内增幅尤为显著,超过了70%。这一数据不仅表明我国在传统育种领域的技术积累和创新能力有了显著进步,更标志着我国种业科研的活跃度有了大幅提升。然而,尽管我国在种业科研成果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但总体来看,原创性颠覆性育种技术仍然较少。目前,我国种业核心技术仍主要依赖于杂交选育和分子技术辅助选育等传统手段,而对于以“生物技术+信息化”为特征的高新技术掌握程度不足。这种技术短板导致我国部分粮食品种的单产量相对较低。以大豆和玉米为例,截至目前,我国单产水平不足美国单产水平的60%。亟待加大在原创性颠覆性育种技术方面的研发力度,以提升我国种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种业企业数量多,有国际竞争力的少。在种业企业的数量上,我国已呈现出庞大的规模。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国农作物种子企业数量高达7000余家,水产苗种繁育生产企业近1.5万家。这一数字表明,我国种业市场具有高度的活跃度和丰富性。同时,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种企的集中度也在逐步加强,前50强种企的市场份额已超过35%,且种企结构呈现多元化趋势,粮食作物种企的占比逐渐趋于合理。其中,隆平高科更是凭借其卓越实力跻身全球种业前十强。尽管种业企业数量众多,但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种业企业却相对较少。首先,从企业规模上看,我国种业企业普遍偏小。截至2023年末,资产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种企仅占5.4%,而资产总额在500万元至3000万元之间的种企占比高达42.2%,资产总额在500万元以下的种企达到29.3%。这种“小散弱”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国种业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其次,从研发实力上看,我国种业企业与国际种业巨头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以研发人数为例,2022年,我国种企研发人员数量排名前5的公司分别为大北农、隆平高科、荃银高科、丰乐种业、登海种业,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2822人、457人、244人、213人、162人,与国际种业巨头科研团队人数上万的规模相去甚远。研发实力的不足,导致我国种业企业在技术创新和品种改良方面难以与国际种业巨头竞争。再者,从研发投入上看,我国种业企业的研发投入普遍不足。据统计,我国种企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在7%左右,而大部分种企的研发投入占比甚至低于3%,远低于国际公认的5%正常水平。这种投入不足的现状,使得我国种业企业在技术创新和品种改良方面难以持续,进而影响国际竞争力。最后,从品种权保护上看,我国种业企业普遍缺乏植物新品种权。据统计,我国约80%的种企没有植物新品种权,拥有10个以上新品种权的种企仅占2.3%,多数只是从事“代繁”或“经销”业务。这种现状不仅限制了我国种业企业的创新能力,也使其在国际竞争中难以维护自身权益。
二、种业高质量发展面临“三大症结”
(一)农作物育种科技创新体系和商业化育种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在农作物育种领域,科技创新体系和商业化育种体系的建立仍面临多重挑战。首先,种业在科研与生产之间存在显著的脱节现象,尚未形成一个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高效种业创新体系。在种业产业链中,科研与生产是两个相辅相成的环节。然而,在当前的种业发展中,这两者之间却存在明显的脱节现象。一方面,种质资源等关键环节的资源主要集中在科研院所,这些机构拥有丰富的科研资源和先进的育种技术,但往往缺乏对市场的深入了解和对生产实践的指导。另一方面,繁育加工等关键环节的资源则主要集中在企业,这些企业虽然能够直接面对市场,了解市场需求,但在育种技术和品种选育方面往往缺乏足够的支持和指导。这种资源分布“两张皮”问题导致难以形成规模化、标准化的商业育种体系,进一步影响了突破性品种的培育。其次,种业科技对外合作机制亟待完善。目前,我国农作物品种的“走出去”战略仍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建立起海外研发、生产和销售一体化的良性运作机制。在种质资源出口管理、对外合作平台搭建、合作机制协调等方面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再者,当前农作物育种的基础性研究相对薄弱,这一现状对于我国农业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构成一定的制约。当前,我国育种科研主要集中在新品种选育等应用领域,这些研究对于提高农作物产量、改善品质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然而,对于功能基因的挖掘以及基因编辑技术创新等基础性研究的重视度却显得不足。这种研究力量的不均衡,使得我国农作物育种在基础理论和核心技术方面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基础性研究的薄弱导致我国农作物育种在基础理论和核心技术方面滞后。缺乏先进的育种理论和技术支持,使得新品种选育难以在根本上解决农业生产中的关键问题,如抗病性、抗逆性等。同时,这种滞后也制约了我国农作物育种产业的持续发展。最后,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尚需进一步完善。一方面,国内农作物品种市场存在假冒伪劣、套牌剽窃等侵权行为,严重挫伤了企业开展原创性研发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当前,我国育种科研主要集中在新品种选育等应用领域,对种质创新和改良、现代育种技术等基础性研究的重视度明显不足。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在国际上申请品种保护权与专利的步伐相对较慢。在全球化背景下,种质资源已成为国际竞争的焦点之一。跨国种业集团已经意识到这一点,纷纷转向国际申请品种权和专利,以抢占全球种质资源。相比之下,我国在这一方面的步伐显得较为滞后,知识产权保护的不足,不仅影响了我国种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也威胁了我国种质资源的安全。
(二)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和引进挖掘水平有待提升。种质资源的保护利用与引进挖掘水平对于维持生物多样性及农业创新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当前,我国在这一领域仍面临一系列挑战。首先,资源保护水平亟需提高。根据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数据,湖北、湖南、广西、广东、重庆和江苏六省份的地方品种丧失比例高达71.8%,必须加强种质资源的保护力度,确保农业生物多样性的稳定性。其次,种质资源的精准鉴定及利用尚显不足。尽管我国作物种质资源库已积累了52万份种质资源,但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我们对国外优质种质资源的引进和利用率仍然偏低。此外,已完成精准鉴定的种质资源比例仅为2.88%,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种质资源在农业生产中的有效利用。因此,我们需要加大种质资源的鉴定力度,提高精准鉴定的比例,并加强引进与利用国外优质种质资源的工作。最后,优异资源的挖掘和利用尚待加强。当前,许多高品质种质资源尚处于“被保护”状态,未能充分发挥其在农业生产中的优势。以水稻为例,虽然水稻拥有10余个不同基因组的野生种,但除了少数不育基因、抗病和抗虫基因得到利用外,众多有潜力的基因仍待发掘。为了充分发挥种质资源的潜力,需要加强对优异资源的挖掘和利用工作,通过基因编辑等现代生物技术手段,发掘更多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基因,并将其应用于农业生产中,以推动农业生产的持续发展。
(三)农作物优良品种的推广与售后服务模式亟待优化改进。在农作物优良品种的推广与售后服务过程中,当前的模式存在显著局限性,亟待优化与改进。首先,推广方式缺乏科学性和适应性。当前的新品种推广往往忽视与当地自然环境的匹配,以及新品种与良种、良田、良制、良法和良机等农业生产要素的有机结合。这种推广方式忽视了新品种在实际种植过程中的特定需求,导致新品种的优良性状难以得到充分发挥。因此,未来的推广方式需要更加注重科学性和适应性,确保新品种与当地环境和生产条件的良好匹配。其次,推广模式缺乏市场导向。传统的推广模式往往以“是否高产”作为唯一评价标准,而忽视新品种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收益。这种推广模式导致农民增产不增收,严重影响种植新品种的积极性。因此,未来的推广模式需要更加注重市场导向,综合考虑新品种的产量、品质、市场需求和经济收益等因素,以提高农民的种植效益。最后,售后服务模式亟待加强。当前种业企业和经销商的售后服务模式通常局限于使用说明书和一次性培训等简单方式,无法有效解决农户在种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影响了新品种潜力的发挥。未来的售后服务模式需要更加注重农户的实际需求,提供更加全面、深入和个性化的服务,帮助农户更好地种植和管理新品种。
三、政策建议
(一)加快突破种业核心技术,抢占生物育种技术制高点。为加速种业技术革新,实现生物育种技术的战略制高点抢占,需要从多个维度进行布局和突破。首先,加强育种基础性研究至关重要,以加强种业的源头创新能力。其次,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是提升种业竞争力的关键。应聚焦于基因挖掘、分子育种、动物高效繁殖和新一代智能化育种技术等一批共性关键技术进行重点攻关。特别是要加强三大粮食作物品种的应用技术创新,以国家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种企为创新主体,加强国家种业科技创新联盟建设,形成协同攻关态势,以突破三大粮食作物存在的关键技术瓶颈。此外,还应布局一批前沿技术,为种业长远发展储备科技力量。同时,推动新一代生物技术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以实现种业技术的跨越式发展。
(二)培育种业企业做大做强。为了培育种业企业做大做强,实现规模化与国际化发展,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健全种业金融保险体系。围绕种业全产业链,提供定制化的种业保险产品,如制种保险、植物品种知识产权保险等,以逐步完善我国制种业的保险制度。针对制种风险较高的领域,如杂交水稻、杂交玉米等,应出台相应的保险政策,并实施保费补贴,以增强种业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其次,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于从事繁育、研发品种的经营性企业,应实施免税优惠政策,以减轻其经营负担。同时,应加大对研发实力强、核心竞争力强的民营种企的融资扶持力度,通过提供低息贷款、设立专项基金等方式,支持其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第三,引导种业企业开展国际并购。通过筛选一批竞争力强、具有市场地位的种业企业,鼓励其开展并购重组,以加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种业巨头。同时,应鼓励种业企业借助“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平台,积极开展海外投资并购,提升种业国际化水平,以提升我国种业的核心竞争力。最后,完善种业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应深入开展种子市场监督抽查工作,依法查处和打击假冒伪劣、套牌剽窃等侵权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同时,应支持和鼓励育种研发主体申请国外知识产权,保护其创新成果。此外,还应支持种业企业自主创新品种,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种业品牌,以壮大民族种业品牌。
(三)构建中国种业科技创新和特色商业化育种新机制。为推动中国种业持续健康发展,需要构建一套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特色商业化育种为导向的新机制。以下是从多个方面提出的具体策略:首先,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育种新机制。这一机制的核心在于改革育种创新的成果评价体系,在改革育种创新成果评价体系的过程中,需要明确将公益性、基础性和创新性研究作为评价的核心标准。这意味着,评价育种成果时,不仅要关注其短期的经济效益,更要关注其对社会、生态等公益领域的贡献,以及其在基础科学研究和创新技术方面的突破。这种评价体系的转变,将有助于引导育种科研人员更加注重长期、稳定、可持续的发展。在育种创新的过程中,市场需求和成果转化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导向。需要将市场需求作为育种创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育种成果能够真正满足市场的需求,实现科研成果的有效转化。另外,还需要加强对成果转化的支持和引导,通过政策扶持、技术转移等方式,推动育种成果从实验室走向田间地头,实现其商业化落地。品种审定是确保品种商业化落地标准和质量的关键环节。需要加强对品种审定的规范和引导,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审定标准和程序,确保审定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高效;还需要加强对审定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审定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为品种商业化落地提供有力的保障。其次,深入推进科企合作,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在遴选过程中,应注重企业的创新能力、发展潜力和育繁推一体化能力。创新能力是企业持续发展的核心动力,发展潜力则预示着企业未来的成长空间和行业地位。而育繁推一体化能力则体现了企业在育种、繁育和推广方面的综合实力。通过综合评估这些因素,可以遴选出一批优秀的种业龙头企业,为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为了充分发挥种业龙头企业的作用,应通过政策支持、资金扶持等方式,鼓励其与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等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这将有助于促进技术、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在科企之间双向流动,形成产学研协同创新的良好局面。同时,合作还可以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动种业产业的快速发展。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建议政府加大对种业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措施,如税收优惠、资金扶持等。同时,加强行业内的交流合作,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为种业龙头企业提供更多的创新资源和市场机会。此外,还应加强行业监管,确保种业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第三,改革种业科研考核体制,完善育种科技人员激励政策。应建立和完善育种科技人员的考核体系,将科研成果转化效率纳入考核指标,以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热情和积极性。同时,鼓励优秀科研人员到种业龙头企业兼职任职,实现科研与产业的深度融合。第四,建立种业全产业链科创服务体系。借助大数据、AI等信息化手段,可以实现对种业上中下游的更广泛连接与整合。推动形成区域性、全国性的种业全产业链社会化服务平台,有助于打通科技成果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此外,应打造市场化运行、产业化运作的种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为种业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和服务。第五,以市场化推广模式为导向,注重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实际,完善农作物优良品种的推广和售后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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