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两岸融合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决策部署,近日,农发行印发《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提出17条政策举措,支持积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上迈出更大步伐,在助力福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意见》指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刻认识和把握福建在对台工作全局中的独特地位和先行示范作用,以“四个更大”重要要求统领服务新时代新福建建设,全面落实农发行“六个坚持”总体战略、“四个全力”发展战略和“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纲要,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作用,全力服务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突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着力支持在福建全域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
《意见》要求,要立足福建特殊区位,进一步加大金融服务力度。围绕数字、海洋、绿色、文旅“四大经济”建设,深耕“三农”主场主业,聚焦服务国家粮食安全、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服务闽台融合发展、服务数字设施建设、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全力服务福建特色乡村振兴,增强对福建经济建设支持作用。要创新政策性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新模式,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信贷模式,走出政策性金融转型发展新路径,进一步提升高质量发展水平。
《意见》强调,要强化组织保障,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支持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全过程、各领域、各环节。总行要加强顶层设计,做好统筹协调,研究谋划支持福建在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的重大规划、重要政策、重点项目。福建分行要在支持两岸融合发展领域开展探索实践,创新支持涉台企业、涉台项目发展方式,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信贷模式;加强与地方党政机关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汇报沟通,主动深入参与地方重大项目规划,发挥融资融智优势,全力服务重点项目实施落地,提升服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