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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发行出台意见 积极支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及美丽海湾建设

在世界海洋日和全国海洋宣传日来临之际,农发行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部署,印发《关于积极支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及美丽海湾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积极发挥农业政策性银行职能作用,助推加快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实施,明确信贷支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及美丽海湾建设的目标任务、重点领域、保障措施、实施路径等,助力实现以高品质海洋生态环境支持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

《意见》指出,要坚持“从海域到流域再到全域持续推动生态保护修复”的系统治理理念,助推海岸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实施、国家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重点任务目标的落实落地。聚焦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支持海岸带生态治理、海域生态治理、美丽海湾建设、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建设;聚焦海洋污染防治,支持沿海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船舶污染防治、港口环境综合治理,以及淘汰渔船渔具、海洋垃圾回收处置等;聚焦海陆一体综合治理,将沿海县级行政区陆域内的各类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生态受损土地整治修复、环境设施建设等内容,纳入海洋生态治理一体化进行支持;聚焦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充分依托生态治理后的自然风光、文化遗存、自然资源、生态生物资源等相关优质衍生资源、附属资源,支持协同推进相关产业发展,推动保护利用形成良性循环。积极支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EOD项目。

《意见》强调,要强化营销服务,重点对接海岸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美丽海湾建设提升行动、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动涉及的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要充分发挥农发行机构优势与融资专业优势,提前介入项目谋划,合规设计项目建设内容和组合各类现金流,推动项目实现收益自平衡;要优化政策措施,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认定为重点项目,优先给予绿色金融债券、碳减排工具等资金支持。

《意见》要求,要深化外部合作,加强与各地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和沿海重点区域地方政府沟通对接,推进建立联合工作机制;要夯实合规风控,坚持“生态治理”为主要目标,行业分析先行,严把办贷关键环节,严控新增风险;要加强示范推广,积极宣传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