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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数字技术赋能文化产业发展提质升级

当今世界,文化与科技已形成双向互动、协同创新的紧密关系,数字技术与文化的深度融合催生出文化产业的新特征与新模式,创造出数字文化经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以数字文化产业与工业、教育产业、农业、医疗、旅游服务业等多产业融合,形成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是推动产业体系优化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实现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优势互补的可行选项。

数字技术推动文化产业要素结构深刻变革。数字技术不断革新,催生大量新兴企业,同时促使传统行业加速数字化转型,其中最显著的变化是生产要素的变化。在互联网时代,数据是新的生产要素,是基础性资源和战略性资源,也是重要生产力。我国当代文化产业变革的一大典型特征即是生产要素在新型技术环境和文化产业体制改革的共同作用下的深刻变动,这一变动在本质上源于数字技术、数字创意手段、数字传播工具的大规模应用,使得文化资源转变为数据形态的生产要素。

文化产业生产要素的变化对整个产业经济的发展有一定影响。数据化的文化生产要素与更多相关行业的要素发生融合,进一步促进和推动相关行业生产要素发生信息化、数据化的变革,表现为要素化的文化资源突破传统文化产业的边界,与实体经济相互融合发展,形成“文化资源—数据化的文化要素资本—渗透至实体产业”的外溢机制。不仅如此,文化资源、创意资本可借助数字平台进行整合、二次开发,并可通过社会大规模的数字劳动完成要素的进一步创新转化,从而深度重组创造了新的产业格局和经济生态,改变文化产业的市场地位。

数字技术推动文化产业链条和生产模式深度重组。数字文化产业的核心内容是围绕数字技术与文化创意融合的文化生产。信息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以及新型通信设备和文化大数据体系的建设发展,进一步助推依托于互联网数据平台和文化产业平台的大规模科技创新活动占据文化产业体系的核心位置,形成内容生产流程的智能化、平台化,驱动整个文化产业生产模式的嬗变。在平台化的生产模式下,数字文化产业得以建立一种数字时代特有的产业经济范式,实现“内容生产—内容分发—内容消费”的垂直循环。

数字文化产业是新兴数字技术孵化、应用和革新的策源地之一。数字技术极大提升了文化产业生成、整合、处理和存储各种文化资源的能力,提高了文化产业的整体运行效率,使得数字文化产业相较数字浪潮中的诸多行业具备生产模式数字化程度更高、传播网络化、消费精准化等鲜明特点。此外,数字文化产业能以广泛应用的技术工具或技术模式向外部关联产业扩散与赋能,形成以技术融合为范型的跨产业融合。因此,数字文化产业具备成为现代数字产业经济改革、实践主要切入点的巨大潜力。

“数字文化+”多产业融合态势初见雏形。随着文化创意产业的高速发展,数字文化产业已成为推动整个数字产业体系升级、结构调整的重要发展动能。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技术正在驱动数字文化产业的整体升级。随着产业互联网和消费互联网的融通,数字文化产业的带动作用将得到更充分的发挥。围绕数字文化产业形成包含先进制造业、智慧农业、数字金融、现代物流、在线教育、电子商务等行业在内融合发展的“数字文化+”多产业融合模式,有望成为四川现代化产业体系升级的创新模式之一。

就当前实际情况和所处发展阶段来看,四川具备围绕本地文化资源和创意生产者队伍打造一个在规模、效率上居于全国前列的数字文化产业生态的基本条件,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推动产业链生产组织方式和消费模式的平台化升级,系统推进相关企业主体的智能化、数字化改造,实现产业链组织协同。在生产一端,逐步建立起基于网络平台匹配、分发生产任务,协调企业主体间力量的生产组织形式,形成资源、技术、劳动力集聚的平台型生产架构。在需求一端,推动传统单向度模式转向线上精准化、定制化匹配的双向结构,建设普惠性的产业数据平台,确保文化企业能够共享销售市场、技术、信息等资源。(毛宇彤、曹银忠,作者单位: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来源:四川日报